海关总署公布“海关08年保护知识产权十佳案例”
这“十佳案例”是:上海海关查获出口侵犯“SUNWATT及图形”商标电池案,深圳海关查获出口假冒“HUAWEI”商标上网卡案,北京、青岛、宁波海关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案,重庆海关查获出口假冒“JINCHENG”商标摩托车零部件案,广州海关查获出口假冒“Midea”商标电视机案,杭州海关查获出口假冒“虎头牌”手电筒系列案,黄埔海关查获侵犯联合利华有限公司品牌系列案,福州海关在出境快件渠道查获侵权药品系列案,厦门海关查获出口假冒“DIESEL”商标牛仔裤系列案,拱北海关查获出口侵犯“EPSON”商标专用权打印机色带案。
保护国内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案例增多是此次公布的“十佳案例”的最大亮点。据介绍,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们国家的经济带来的不利影响,贯彻落实中央“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决策和部署,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海关总署于2008年11月出台了支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稳步的增长的十项措施,“加大对国内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海关保护力度,促进我国自主品牌企业未来的发展”是其中一项促进措施。在此次评选出的“十佳案例”中,有5个案例涉及对国内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充足表现了海关总署在加大国内自主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支持国内企业自主创新、鼓励自主品牌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方面的决心和努力,在业内产生了巨大反响。
此外,“十佳案例”中还有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的案例以及反映与公安机关等其他执法部门积极开展执法协作、在知识产权保护中充分运用风险分析技术、通过邮递快件渠道查获侵权商品、与知识产权权利人合作打击侵犯权利的行为等工作的案例。
近年来,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已发展成为海关的一项重要职能。海关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制度逐渐完备、工作机构不断健全、保护力度不断加大、执法水准不断提高。
2008年1月18日,杭州某公司向上海海关申报出口一批原电池及原电池组。审单关员在审核单证时发现了疑点,下达了布控指令。查验关员开箱后,发现集装箱入口处堆放着标有未在海关总署备案的标识的电池。根据以往查获侵权案件的经验,查验关员决定向集装箱中部和底部继续深入检查,并在集装箱后部发现大量标有“SUNWATT及图形”商标的电池,5个集装箱内共计装有涉嫌侵权电池138万余粒。经权利人广西梧州新华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鉴定,确认该批货物侵权。海关做出详细的调查后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侵权货物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1.该案是上海海关开展风险分析,主动布控查获的一起典型案件。近年来,该关加大了对现场一线关员的知识产权培训力度,特别是加大了对现场单证审核人员的培训,有明确的目的性地将侵权高发货物、高发企业和目的国等信息向现场关员传授,进一步提升了现场关员的查缉技能。
2.该案涉及的货物数量大、案值高。海关成功查处此案,不仅保护了国内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有效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外贸秩序,对国内生产及进出口企业起到了良好的警示及宣传效果。
2008年7月23日,深圳某公司以快件方式向深圳海关隶属机场海关申报出口一批网卡。通过一系列分析现有风险数据库和所掌握的业界动态信息,该关认为该批货物存在很大的侵权风险,立即下达了布控查验指令。经现场查验,发现实际货物为标有“HUAWEI”商标的无线个,涉嫌侵犯知识产权权利人深圳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在海关总署备案的“HUAWEI”商标专用权。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发货人声称该批货物购自华为公司在北京的授权店,并出示了相关的授权文书复印件,要求海关予以放行。对此,海关执法人员迅速联系权利人进行确权,并针对权利人是第一次收到海关确权通知的情况,向其详细的介绍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执法流程,认真解答有关问题。经权利人鉴定,涉案货物全部属于假冒产品。根据权利人申请,海关立即扣留了上述货物。同时,该关将案件线索向深圳市公安局经侦局进行通报,并积极做好证据固定等相关工作,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前期调查,案件现已正式移交公安机关作进一步侦查。在查获该案后,深圳海关加强对有关商品的布控,仅十天后,又在驻邮局办事处查获了48个邮寄出境的侵犯华为公司“HUAWEI”商标的无线;(二)推荐理由。
1.深圳海关高度关注自主知识产权保护,充分重视权利人反映的信息,同时积极把握业界动态,加强对相关市场动向的关注和调研,将电子模块类产品确立为监控重点之一,成功查获了此案。
2.本案涉案货物为高科技产品,具有品牌价值高,体积小的特点,与之相关的侵权活动呈现组织化、专业化、科技化的趋势。高科技类侵权产品是海关应当在快件渠道着重关注的侵权商品类别之一。
3.针对国内自主知识产权权利人对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制度不够了解的情况,深圳海关主动向权利人解释有关法律法规,有效保护了国内自主知识产权。
为了履行中国政府关于“保护奥林匹克标志”的承诺,按照海关总署奥运安保工作的统一部署,全国海关采取各种措施,全面加强奥运期间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加大对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违法活动的打击力度,为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创造了一个良好的赛场外环境。截至奥运会结束,全国海关累计查获进出口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货物近300批,案值近3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有:
北京海关作为奥运主办城市的进出境监管部门,在奥运准备阶段和奥运进行阶段有明确的目的性地采取具体措施,加大了进出境环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宣传、保护力度,为北京奥运会创造良好的口岸通关秩序,确保了奥运会的顺利举行。
2008年4月20日,北京某外运公司应客户委托,通过国际快件渠道向海关申报出口一批服装。首都机场海关快件监管处关员凭借高度的警惕性及长期积累的风险分析经验,对该批出口服装进行重点查验,发现该批服装为同款式的T-恤衫906件,正面印有中国地图、奥运五环标志和“北京2008”字样(均为红色),背面印有某企业的标志及企业网址。由于上述体恤衫侵犯奥标特征明显,侵权嫌疑巨大,北京海关立即启动奥运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应急预案。经北京奥组委法律部确认,北京海关依法没收了上述侵权货物,并向相关当事人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当时相关特殊背景情况的介绍,得到了相关当事人的充分理解。
此案件涉及的侵权货物数量虽然不是很大,价值也不是很高,但其意义重大,确保了北京平安奥运的实现。
青岛作为北京奥运会协办城市,奥帆赛的举办城市,在奥运会期间,前来参加或参观奥帆赛的境外运动员、记者、游客人数众多,国际影响较大。青岛海关充分认识到奥运会期间在旅检现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具有很重要的意义,采取了多种措施加大保护力度。流亭机场海关在奥运期间开展了多次专项行动,查获了41起侵权案件,其中15起涉及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取得了良好效果。
2008年8月29日,流亭机场海关负责对旅客托运行李进行X 光机检查的关员在对青岛至韩国国际航班旅客的行李进行全方位检查时,通过显示屏发现一名中年男性韩国籍旅客的行李中有大量异常物品,经查验发现北京2008年奥运会吉祥物福娃挂件49件,带有“ROLEX”、“Cartier”、“OMEGA”等标志的手表共计73件,带有“LV”标志的钱包7件。据该韩国籍旅客交待,上述物品是其在境内廉价购得,目的是将这些商品带回韩国进行销售。奥运期间,福娃作为奥运会吉祥物在韩国很受欢迎,而手表、钱包等物品是当事人按照某时尚杂志的介绍按图购买,也准备带回韩国销售。当事人承认商品均为侵权商品,愿意配合海关处理,并表示未想到中国海关在旅检渠道检查如此细致严格,今后决不再携带侵权商品。流亭机场海关说服当时人主动配合海关处理,充足表现了海关“打击与教育”相结合的理性执法。
为打击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违法活动,保护奥运相关知识产权,为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的赛场外环境,宁波海关将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作为2008年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点,开展了“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专项行动”。2008年,该关共查获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案件7起,涉及货物数量17721件,价值人民币157多万元。
2008年3月17日,深圳某公司在宁波海关隶属北仑海关申报出口自行车的报关单引起审单关员的注意,这批自行车用10个集装箱装运,申报数量达10000辆。经过审单关员对该份报关单内容的细致分析,发现该批自行车存在较高的侵权风险。于是该关对这批自行车进行了查验,发现这10000辆自行车的外包装上、车架上均标有“OLYMPIC”标志,存在侵权嫌疑,经与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联系,确认该批货物未经合法授权。宁波海关依法扣留了该批货物,并作出了没收货物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2008年2月19日,重庆某公司向重庆海关申报出口两批共计1680套无牌摩托车散件。报关单随附单证显示该批货物皆为摩托车发动机及车体包(整车散件)。根据权利人的举报,该关对这批货物进行了重点布控。经查验,发现发动机和“车钥匙”、“后视镜”、“仪表盘”、“车大灯”和“消声器”等五类散件上分别使用了金城集团有限公司在总署备案的“JINCHENG”注册商标。其中,“消声器”和“发动机”的金城商标标识在查验前均被一层假商标覆盖,在查验过程中被当场揭发。此外,在外部标识为“摩托车消声器”的纸箱内还查获大量成套的“JINCHENG”商标标贴,其大小尺寸也与车体包内无牌散件的预留贴牌位置吻合。随后,重庆海关根据金城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扣留了该批侵权嫌疑货物。因该案标的额巨大,已涉嫌构成犯罪,重庆海关与重庆市公安机关紧密联系,于2008年6月将该案正式移交公安机关作刑事处理。
1.重庆是中国西部重要的摩托车生产及配套基地,有众多各类摩托车外贸企业。该案的查获在业内产生巨大反响,既保护了国内自主知识产权,又为重庆摩托车行业上了一堂生动的知识产权边境保护课程,提升了当地企业知识产权意识。
2.在查获本案前,金城集团有限公司向重庆海关递交书面材料,反映了本案的发货人通过重庆口岸出口货物存在侵权情况的线索。重庆海关在对有关线索做多元化的分析后,迅速作出了监控部署,最终成功查获本案。这是海关依据权利人的举报开展风险分析布控的典型案例。
2008年8月12日,佛山某公司以进料对口方式向广州海关隶属佛山海关申报出口到缅甸3个货柜共1395台电视机。虽然出口报关单上未标明电视的商标品牌,但海关关员在随附的装箱单上发现货物的规格描述中有“Midea”字样,监管现场负责人果断下达布控指令。经查验,发现该批彩色电视机款式老旧,做工粗糙,外包装及机身均附有“Midea”商标字样,为涉嫌侵权商品。经联系“Midea”商标注册人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确认上述货物为侵犯美的公司商标权的商品。查获此案后,广州海关迅速向地方公安部门通报案件线索,保全证据,之后正式移交案件,积极努力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出口商及生产厂商。目前公安机关正在进行本案的刑事侦查工作。
1.广州海关与地方公安部门密切合作,深入侵权生产厂商调查取证,对当事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也有效震慑了此类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成为执法部门密切合作、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顺利衔接的典范。
2.广州海关以查获此案为契机,进一步出台了加强自主知识产权保护的举措,建立联系热线,为自主知识产权公司可以提供个性化咨询服务,积极协助企业解决维权中遇到的难题,有效应对金融危机对企业的不利影响,从而有力地支持了企业和地方经济的发展。
2008年1月11日,深圳某公司向杭州海关隶属金华海关驻义乌办事处申报出口一批手电筒等货物。审单关员在审核单证时认为该批货物具有较大的侵权嫌疑,下达了布控指令,并发现其中有6万多只手电筒上标有“虎头牌(图形)”商标,经知识产权权利人广州市电筒工业公司鉴定,该批货物为假冒商品。查获该案后,海关执法人员通过与权利人进一步沟通交流,了解其合法产品进出口的相关信息,以及权利人掌握的侵犯其权利的产品在国外被查获的情况。同时,为进一步掌握手电筒尤其是“虎头牌”手电筒的市场销售及出口情况,海关执法人员深入义乌市场进行调研,并向当地的出口货代企业了解情况,及时掌握了手电筒出口市场的动态。海关采取的这一系列措施取得显著成果,2008年内,杭州海关隶属金华海关通过风险分析等多种手段,累计布控查获涉嫌侵犯“虎头牌”商标权手电筒10批次,共计31万余只。杭州海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有效地维护了“虎头牌”商标在国际上的知名度和形象,受到了权利人的高度评价。
1.杭州海关主动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以提高查验有效率。如加强与权利人的沟通,了解较为详细的侵权货物信息;到市场和货代行业来了解摸底,掌握第一手信息;有明确的目的性地加强对一线关员的培训;加强风险分析和布控等等,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虎头牌”商标在国际上具有较高的声誉。杭州海关通过风险分析成功查获的多宗案例,极大地激发了民族品牌参与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热情,维护了自主品牌的国际形象,对今后国内品牌的保护有较强的示范意义。
为加强与权利人的执法协作,拓宽知识产权保护协同作战领域,黄埔海关与联合利华有限公司及其代理机构建立了定期交流情报信息的渠道,以充分的发挥权利人的信息优势。2008年3月至12月期间,黄埔海关根据联合利华有限公司提供的情报线索以及风险分析,连续布控查获8宗侵犯联合利华有限公司“Lipton” 、“CLOSE UP” 商标专用权案件,共查获假冒 “Lipton”茶1,360,000袋,假冒“CLOSE UP”牙膏142,424支。在该系列案件的办理过程中,黄埔海关充分的利用权利人提供的信息,主动开展风险分析和风险提示,尤其在圣诞前期,连续成功查获三宗侵犯联合利华有限公司“CLOSE UP”牙膏案。
1.黄埔海关创新协作执法模式,主动与权利人建立起长期的情报信息协作机制,充分的发挥权利人的信息优势,并且利用有关信息自行开展风险分析和风险提示,成功查获了一系列侵权案件,对今后海关和权利人合作打击侵犯权利的行为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2.在情报信息协作机制的框架下,海关和知识产权权利人明确各自的联系人,24小时不间断联系,确保情报信息不遗漏。海关各部门密切合作,通过双向联系配合机制将风险布控与查验环节有机结合,及时跟进货物布控查验动态,保证在有确切情报后查验指令执行到位,权利人在海关查获涉嫌侵权货物后,及时响应,积极努力配合海关做好确认货物和申请保护的工作。
2008年,针对关区邮递渠道侵权案件逐年递增,寄达国、寄出地比较集中的特点,福州海关在快件、包裹进出境监管现场加大对高风险邮件的风险布控,有效提升了查获率。2008年3月15日,该关在一份从永泰寄往境外的快件中首次查获涉嫌假冒辉瑞产品有限公司的“VIAGRA”(万艾可)药片、礼来艾高斯有限公司的“CIALIS”(西力士)药片后,及时作出调整查验重点,加大对来自永泰的出境快件的查验力度,3天内查获从永泰寄往境外的假药151批,共5714粒;随后,又对别的地方寄出的快件开展全面的药品侵权风险分析,查获从福州寄往境外的假药172批,共8120粒。上述侵权药品总计323批,13834粒。在这些出境快件中,每一批快件里的假药数量较少,但批次多,总量大,危害性较为严重;此外,收件人国别、城市、具体住址各不相同,涉及面较广,网络售假痕迹明显。
随着海关货运渠道打击侵权力度的加大及网上贸易的发展,国际邮包及快件是目前侵权药品出境的主要渠道。此次福州海关查获的案件,体现了海关在打击侵权药品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2008年6月,厦门海关通过风险分析,连续查获福建泉州某进出口有限公司申报出口6批涉嫌侵权货物案件,一举查扣侵犯“DIESEL”商标专用权牛仔裤71904条。这是厦门海关运用风险管理手段成功查获企业拆单申报出口侵权货物,企图逃避海关监管的典型案例。
2008年6月17日,厦门海关在对福建省泉州某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出口至埃及的一批服装进行查验时发现,该票货物申报数量不符,且其中的12000条牛仔长裤上标有DIESEL字样及类似D图形标识,通过向货主及其代理人了解,该公司不能提供有效、合法的授权证明,涉嫌侵权。在收到查验关员的信息通报后,风险分析人员通过风险分析平台和H2000的决策分析系统调阅该企业以往的出口记录,发现该发货人同时提交了在同一时间、同一航线出口至同一目的地,且表体内容完全相同的6份报关单,海关当即果断决定对即将离境的5票货物进行查验。经开箱,发现上述5柜中均装有标有DIESEL字样及类似D图形标识的牛仔长裤。经调查,上述货物均为侵犯迪赛尔股份公司的DIESEL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货物,海关对发货人处以没收货物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为出口侵权货物,一些不法出口商纷纷采用更加隐蔽的手法,企图逃避海关监管、分摊风险,拆单申报也是其中一种手段。厦门海关在查获一起侵权案件后并没有满足于现有成绩,而是及时对企业的拆单现象做多元化的分析,发现企业拆单申报的手法及特点,积极主动地根据掌握的情况做风险布控,最终得以查获一系列侵权案件。厦门海关在查获这一侵权系列案件后,及时给各业务现场发布风险提示,各业务现场根据提炼的风险要素进行布控,接连查获5个此类系列案件共计19起,给不法分子以有力威慑,有效扼制了这种不法现象的进一步蔓延。
2008年1月14日,北京某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拱北海关隶属九洲海关申报出口打印机用色带41,070个。该关查验人员在货柜里的中性包装的纸箱内发现,该批兼容色带在外包装盒上虽然也标明了国内生产厂商的商标,但却同时以放大、加粗的方式突显权利人精工爱普生株式会社的“EPSON”商标字样,部分色带在“EPSON”之前还缺少“USED FOR”或“COMPATIBLE FOR”等表明其兼容产品特性的说明文字。由于EPSON系列的打印机和打印耗材产品在国内国际市场都具备极高的知名度,该批兼容色带在使用商标时打“擦边球”的行为,明显有误导消费者的倾向,极易使消费的人错误地认为该色带就是“EPSON”的产品。经联系“EPSON”商标权利人精工爱普生株式会社,其书面确认上述货物侵权并依法向海关提出了知识产权保护申请。拱北海关经过立案调查,最终认定上述41,070个色带侵犯了EPSON商标专用权,并依法作出了没收货物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本案的查获引发了拱北海关对兼容耗材产品合法合理使用商标、标注问题的深入思考,并由此开启了该关加强与地方耗材行业协会紧密合作,积极鼓励和支持地方耗材行业发展的工作进程。珠海市作为世界“打印耗材之都”,打印耗材年销售额占全球耗材销售总额的10%,但近年来因为兼容耗材产品包装上使用原装厂家商标、标注兼容产品适合使用的范围问题,常常引发原装厂家和兼容产品厂家之间的侵权争议。拱北海关本着“查处一典型,教育一行业”的工作理念,将本案案情向珠海市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办公室、珠海市耗材行业协会通报,双方联手组织企业组织兼容耗材产品包装规范研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专题培训等活动,热情解答企业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业务咨询,对大型耗材生产企业实行“一对一”贴身服务,取得了良好成效。自采取上述措施以来,拱北海关查获的耗材产品侵权案件数量同比下降了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