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潍坊滨海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0名)
根据滨海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文件有关法律法规,2024年滨海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工作人员(其中基层医疗机构事业编制人员2名,公立医院控制总量人员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四)应聘人员报考初级专业方面技术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4年11月4日及以后出生);报考中级专业方面技术岗位的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9年11月4日及以后出生)。
(五)国内、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等材料。
(六)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对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月累计,以2024年10月(含)为截止日期。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和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报名,根据相关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隐私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期间可修改报名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资格初审工作通过报名系统来进行,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做审核,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咨询电话上班时间有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络站点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应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和报名表供考试使用,具体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不实行网上缴费。资格初审通过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
将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并拨打电话进行确认。审核成功后,考生确认完成,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减免考务费所需要的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示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合乎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审核检查的不能改报。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潍坊滨海区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来进行,笔试、面试均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资格审核检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前后审查结果不一致的,以后一次审查结果为准。
笔试考一科,财务专员岗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其他人员主要考察卫生综合知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研究确定。应聘人员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按照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以核减后为准),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进行资格复审,如发生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负责资格审核检查的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未按要求做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为保证新进人员素质,面试设合格分数线分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在考点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同一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
面试时间及地点在潍坊滨海区门户网站另行通知。依规定,面试费每人每场次70元。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做,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做,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来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不是满足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不是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审核。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潍坊滨海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公示,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以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自行负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服务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