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枣庄市中医医院合同制专业方面技术人员招聘公告(88人)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应聘人员已进行执业注册的,其执业范围须与报考岗位相一致)。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和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合乎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合乎条件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合乎条件的岗位。
根据《关于转发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的通知》(鲁卫科教字〔2021〕2号)文件精神,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丈夫妻子的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在编在岗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人员、人事代理等人员需在报名时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需出具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的报考信函;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须在报名截止日(2024年9月25日)前取得。不按上述要求办理或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对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4年9月25日为截止日期,35周岁计算日期为 1988年9月19日及以后出生。40岁计算日期为1983年9月19日及以后出生。
本次招聘通过枣庄市中医医院网站、微信公众号“枣庄市中医医院”等平台发布招聘信息。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络站点进行报名,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认证、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等岗位要求的证件及资料。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且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在报名时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详见附件3);无工作单位的非应届毕业生及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须上传《无工作单位承诺书》(详见附件4)。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报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信息不能更改。报考人员一定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合同制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应依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初审结果的,后果由报名本人负责。
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规定时间内认真进行资格审核检查,确认初审结果。对具有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没有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核检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合乎条件的岗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检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隐私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通过初审后,缴费时间截止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并拨打医院电话进行确认,邮件名称为“姓名+身份证号”。减免办理期间,上传材料有困难的,请拨打电话说明情况,可先行减免,事后补充材料。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穷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医院能够准确的通过工作需要对招聘计划或比例做调整。应聘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合乎条件的岗位。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应聘中级专业方面技术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来进行。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50%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并在枣庄市中医医院网站公布。
笔试考一科。考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应聘人数和笔试情况分类确定,参加笔试的人员可在枣庄市中医医院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实行专人负责,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如发生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核检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核检查结果为准。复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检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1)《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A4纸黑白打印(含照片),在诚信承诺书中,本人签名按手印。留存原件一份;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本人毕业证书证明(高中学历不要出示)。登录查询下载,留存打印件原件;
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打印《面试通知单》。
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规定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来进行,重点考察专业方面技术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设定面试分数线分,低于分数线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来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不是满足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做。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做,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参加面试并考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枣庄市中医医院网络站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后,对没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招聘单位与符合录用条件的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录用手续。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对拟录用人员被反映影响录用的问题并经查实的,不予录用。
本次考试全程委托第三方进行,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组织报名。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考试举办方或命题组等名义举办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否则,我方将保留追究当事人(单位)法律责任的权利。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方式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有关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